中新網12月17日電 據外媒16日報道,荷蘭數據保護局(DPA)稱,如果谷歌不能更好的保護荷蘭公民的隱私的話,它將被科以1500萬歐元的罰款。
  荷蘭數據監管當局說,谷歌違反了荷蘭當地有關數據保護的法律。谷歌被限令在2015年2月前改進對個人數據的保護。谷歌對荷蘭數據監管當局的聲明表示“失望”。
  DPA稱,自2012年它就與谷歌進行交涉,不希望谷歌“再考驗我們的耐心”。雙方的爭吵是因為谷歌利用掌握的使用者信息,“投其所好”的提供廣告引起的。
  谷歌利用使用者輸入的搜索關鍵詞、電郵信息、地點信息以及視頻選擇等個人信息,給每一個使用者建立起一個個人檔案。
  荷蘭的法律認為,谷歌必須告訴人們它的信息搜集行為,在對使用者的信息進行綜合和分析前,應該告知使用者。
  谷歌公司的一位發言人對荷蘭當局的決定表示“失望”,但同時表示它最近與歐洲的隱私管理機構討論了部分提議,並願意與荷蘭當局”分享“。
  此前,歐洲議會投票支持將谷歌的搜索引擎業務從其他服務項目中拆分出來,因為一直有抱怨說谷歌搜索結果偏向自己提供的服務。
  歐洲政界人士雖然沒有權力強迫谷歌分拆,但是這次重要的投票向歐洲監管機構發出明確信息,即要嚴格監管網絡搜索巨頭谷歌。  (原標題:荷蘭數據監管局要求谷歌保護公民隱私 否則將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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